CDCR—2022—27001
各区县市人民政府,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柳叶湖旅游度假区、西湖管理区、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,市直和中央、省驻常有关单位:
为推进“无证明城市”建设,组织梳理形成了《常德市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免提交清单(第一批)》(以下简称《清单》),现予以公布,并就相关实施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多渠道实现证明免提交。《清单》明确为直接取消的证明材料,相关部门不再收取;明确采取“告知承诺”“数据共享”“部门核验”方式免提交的证明材料,申请人原则上免提交。《清单》明确采取“告知承诺”方式免提交证明材料的,相关部门应当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提供申请人使用,告知申请人承诺的内容、标准以及违反承诺的责任等;明确采取“部门核验”方式获取证明信息的,证明需求单位要与出具单位建立协查核验反馈工作机制,明确联络员和代办员,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反馈协查结果,提高协查核验效率。
二、抓紧做好工作有序衔接。证明事项取消和调整办理方式后,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修订完善工作规程、办事指南及政务服务相关网站公示信息,并在办事服务窗口公示公告。申请人愿意提供的,办事部门不得拒绝。我市市民在市外办事需我市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,相关部门在职能职责范围内应当出具。有关证明材料应当由市外机构或者组织出具,我市相关部门不能通过信息共享和网络核验的,申请人应当提供。相关部门要按照“无证明办事”要求,加快完善信息系统,持续深化数据共享;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,确保数据安全。
三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。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工作环节中存在的问题,建立证明材料免提交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,制定防控措施防范审批风险。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部门“无证明城市”建设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。对发布的免提交证明材料落实不力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,要严肃追究责任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要及时受理群众关于证明事项的投诉和举报,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。相关部门在执行和落实证明材料免提交清单中发现问题的,要及时向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。
附件:常德市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免提交清单(第一批).doc
常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常德市司法局
2022年12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