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背景依据
为进一步推动“减证便民”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根据《湖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》《湖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》《常德市“无证明城市”建设实施方案》等文件精神,市行政审批局、市司法局牵头梳理形成了本《通知》,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省委、省政府推进“一件事一次办”改革以及市委、市政府实施政务质效提升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。
二、主要内容
《通知》包括两个部分:
第一部分:《通知》正文。主要就《常德市市本级第一批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免提交清单》的实施提出工作要求,包括:多渠道实现证明免提交,抓紧做好工作有序衔接,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,确保积极有序推进“无证明城市”建设。
第二部分:《通知》附表。将市直29个部门154个政务服务事项所涉及的304个证明材料列为市本级第一批“免提交清单”,共分为4种免予提交方式,其中,直接取消53项、告知承诺56项、数据共享196项、部门核验2项。针对每一项免予提交的证明材料,逐一明确了出具单位名称,逐一明确了对应事项名称、编码、类型以及事项主管单位名称,并对部分证明材料免予提交的范围进行了备注说明。